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博物馆之友”章程-新闻中心- 内蒙古自然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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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博物馆之友”章程

发布时间:2023-01-11 10: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博物馆之友”,简称“博物馆之友”。

第二条 人员构成:博物馆之友由内蒙古蒙久儿童自然科普研究院,及广大关心博物馆事业发展、热爱自然、崇尚人文、探索科学、尊重知识的热爱自然博物馆事业的社会个人或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 宗旨:“博物馆之友”组织的宗旨在于联系群众,推动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宣传教育职能的充分发挥,了解社会动态和展品信息,反馈观众意见和要求,加大文化交流、合作与创新,扩大博物馆的对外影响,更好地发展博物馆事业。

第二章 入会条件

第四条 申请加入博物馆之友的会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团体。

(三)个人会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

(四)热爱关心博物馆事业、热爱自然博物馆事业。

 

第三章 会员类别

第五条 博物馆之友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及团体会员。

(一)普通会员

凡是热爱博物馆事业,愿意并有能力为博物馆事业的发展作出自己贡献的人士或团体均可申请为博物馆之友的普通会员。

(二)荣誉会员

1.对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及本地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热心于慈善事业及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

2.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热心向内蒙古自然博物馆提供各类捐赠的社会人士。

3.积极推动文化传播,通过各类媒体积极宣传博物馆及其文化的社会人士。

4.在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常年为观众义务服务的优秀志愿者。

5.生物学、考古学、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学者专家。

(三)团体会员

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以团体会员的方式加入“博物馆之友”会员组织。

(四)会员会费

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博物馆之友”会员须缴纳一定的会费,普通会员会费为100/年;荣誉会员会费为1000/年,或为内蒙古自然博物馆捐赠标本一件;团体会员,需对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宣传推广、科普教育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另外,对内蒙古自然博物馆有特殊贡献者或积极参与各项活动的人士,可减免会费。 

第四章 会员权益

第六条 会员享有的权益

(一)普通会员   

1.获取最新展览资讯及活动预告。

2.获取当年博物馆出版的指定出版物一本。

3.受邀参加内蒙古自然博物馆举办的讲座及活动。

4.受邀参加内蒙古自然博物馆重要展览的开幕式。

5.购买内蒙古自然博物馆所售的出版物及文创产品享受优惠。

6.优先参加内蒙古自然博物馆举办的各类教育活动。

7.优先加入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志愿者队伍。

(二)荣誉会员 

1.享受普通会员所有权益。

2.受邀参加馆内重要专题讲座、各类学术研讨会。

3.可查阅内蒙古自然博物馆资料室资料。

4.有权对博物馆事业发展提出建议和规划。

5.个人撰写的和博物馆相关的内容,经审定可在内蒙古自然博物馆网站上发布。

(三)团体会员 

1.可利用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展厅举办展览、文化活动或商品宣传、展销活动。

2.团体会员(集体活动)由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及团体会员方专人负责活动策划、组织、实施。

第五章 会员义务

第七条 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内蒙古自然博物馆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对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展览、宣教等工作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

(三)积极介绍或组织观众到博物馆参观。

(四)通过各种途径对博物馆的陈列展览以及各种活动进行宣传。

(五)基于自身职业和的领域对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进行建言献策。

(六)会员每年至少参加3次以上内蒙古自然博物馆的科普活动。

(六)完成其他团体工作。

第六章 会员管理

第八条 入会程序

(一)博物馆之友会员实行实名登记,请在了解并认同“博物馆之友会员权利和义务”之后,凭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向内蒙古自然博物馆提交入会申请表。

(二)申请表格需至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大自然探索中心前台领取。

(三)由博物馆颁发会员证以及相关会员权利及义务、“博物馆之友”组织规章制度、活动安排进程等资料。

(四)个人会员在享受会员权利时需出示会员证。

(五)个人会员证遗失,应由本人向博物馆申请补办,补办时需缴纳会员证工本费。

(六)会员资格有效期为一年,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

(七)会员资格到期前一个月内到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大自然探索中心办理续费手续,方可继续享受会员权益。

(八)一年之内无任何联系者如未特别说明视为自动退出。

(九)会员资格及会员卡不可作营利用途,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会员资格并没收会员卡,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九条 “博物馆之友”是内蒙古自然博物馆会员制团体,由内蒙古自然博物馆科教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 博物馆之友(个人会员)实行会员证管理体系,一人一证,采取实名制,不得转借或转让。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内蒙古自然博物馆拥有对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博物馆之友”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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